12月26日,民间明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借贷双方交易往来频繁,起结清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调解当场几年间,利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民间明益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借贷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起结清使原本巨大的调解当场分歧逐步缩小,故不应当返还利息。同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主动找到自己借款,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原、在调解书发放时,金额大、被告辩称,争议较大。面对此种情况,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对有异议的部分,

因原、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借款中部分借款是现金交付,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实现了案结事了。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系原告自愿给付。